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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1例入选!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34号请您支持!

铜川检察 2022-06-19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检察厅)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组织了“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对所征集案例进行筛选、专家初评,评选出38件案例进入公众投票环节。


其中,铜川检察机关案件韦某、黎某诉陕西省某市某区建设局撤销备案登记监督案”(编号34)入选本次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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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22年1月15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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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案例全文



韦某、黎某诉陕西省某市某区建设局撤销备案登记监督案

关键词


业委会选举 业主权利 检察建议 基层治理


案例简介


2019年1月,陕西省某市某小区组织进行了业委会换届选举并向某区建设局备案。2019年5月,该小区业主韦某、黎某向某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备案。2019年11月,法院以原告业主人数、专有面积都未过半,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韦某、黎某的上诉请求和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某市检察院经调阅案卷、听取法院、某区建设局相关人员意见等调查核实查明,该业委会选举中存在参加投票的业主人数和专有面积占比均未过半,换届筹备组成员作为候选人参选等情形,选举过程和结果明显违法。某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法院以不具备主体资格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但此案涉及1500余户群众切身利益,业委会选举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情形,导致部分群众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引发诉讼。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针对“业委会成立难”“业主作决议表决难”等问题,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对业主委员会选举等给予指导和协助;对业主大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对本案所反映出的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和漏洞,检察机关可以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和有关基层组织履行行业监督和指导职责的方式,规范业委会选举和履职,实质性解决争议。


2021年3月,某市检察机关对本案公开听证后,分别向某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居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选举的指导和协助,确保业委会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建议社区居委会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引导广大业主依法参与、自我管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和矛盾。相关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并整改落实。某社区制定了《居委会指导监督业委会工作指南》,某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收回原业委会印章,指导该小区重新组织业委会选举,并对辖区另外两个小区的业委会选举进行了规范。韦某、黎某撤回监督申请,检察机关依法终结审查。


意义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体现业主自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民法典》对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及表决规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小区治理的业主共治与政府管理相结合理念。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民法典》有关规定精神,督促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履行指导协助职责,维护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在推动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方面展现了检察担当。


END

来源: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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